关于在重点场所开展防控登记工作的通知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」

更新时间:2023-05-15 17:12:23来源:搜狐

近期在督导检查中发现部分公共场所,如商场、超市、娱乐场所等存在查验健康码、佩戴口罩和防控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,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,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重点场所开展防控登记,现提出如下要求:

一、即日起,

全市商场、超市、农贸市场、文化旅游、体育健身、居民小区、“五小”行业等各类重点场所实行信息化防控登记。

二、各重点场所要继续按照《关于推广使用“防控登记”小程序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包防指发〔2022〕5号)(详见附件1)要求积极主动开展防控登记。

三、各旗县区指挥部、市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、各工作专班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,确保宣传工作实现高频次全覆盖,同时有效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做好防控登记;市信息化专班要按照《关于印发疫情处置信息化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》要求,做好网络、系统优化、培训等技术支撑保障;市社会管控组要及时依据已获取数据精确开展流调工作,及时掌握使用中问题,做好问题收集反馈;研发企业要及时做好使用者反映问题的整改,不断完善功能应用,同时要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,确保场所机构、个人信息安全。

技术支持:

1.张 洋:18201322320

2.王海转:17610420764

3.陈 俊:1890472736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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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

防控工作指挥部

2022年1月28日

鹿城健康365微信公众号及鹿城健康服务小程序关注、注册操作流程

一、使用者可通过以下方法关注“鹿城健康365”微信公众号、“鹿城健康服务”小程序。

方法一:直接使用微信“扫一扫”功能扫描以下两个二维码。

方法二:进入微信,在搜索框输入“鹿城健康365”、“鹿城健康服务”字样即可。

二、关于注册、登录及实名认证。首次关注使用者需通过填写手机号码并进行短信验证进行注册,注册后根据提示弹窗登录后,根据系统提示去添加用户信息,完成实名认证。

三、“防控登记”小程序使用

1.打开“鹿城健康365”微信公众号。进入公众号界面,点击最下端“健康服务”菜单,进入首页,点击“防控登记”即可使用相关功能。或扫小程序直接进入防控登记页面。

2.打开“鹿城健康服务”小程序。进入小程序界面,点击“防控登记”即可使用相关功能。

“居民扫码”功能使用

注册完成后,居民进入“防控登记管理”页面,点击进入“居民扫码“功能,扫描场所(交通工具)二维码即可完成登记。

“场所(交通工具)码生成”功能使用1.“场所(交通工具)码生成”功能(1)申请二维码

场所(交通工具)管理员打开“防控登记”页面,完成附件一的注册登录后,点击进入“场所(交通工具)码生成”。填报完成后,点击“提交”按钮,即可生成场所登记码。

(2)药店登记药品

如登记场所为药店等人员,需要对购买感冒药、退烧药、止咳药、抗病毒等药品到访人员进行购药登记。

(3)保存二维码(4)修改登记和导出登记记录

点击“修改登记”按钮,进入修改信息页面即可进行修改。

点击“导出登记记录”按钮,打开导出扫码记录页面,可按日查看历史扫码记录,或点击“导出”按钮,将扫码记录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中进行下载。

“老年人及儿童”功能使用1.“老年人及儿童专属码生成”功能

家庭成员打开“防控登记管理”页面,完成附件一的注册登录后,点击进入“老年人及儿童专属码生成”,点击“添加老幼信息码”,填写姓名等相关信息,即可生成老年人及儿童专属码,点击“保存二维码”可将此二维码可打印成纸质版随身携带。

2.“场所(交通工具)扫码”功能

场所(交通工具)工作人员打开“防控登记管理”页面,完成附件一的注册登录后,点击进入“场所(交通工具)扫码”,可对“老人及儿童专属码”进行扫描。场所(交通工具)扫描“老人及儿童专属码”之前需要按照提示先注册场所(交通工具)码,注册完成后即可进行扫码。

3.“辅助登记”功能

随行亲属或场所工作人员打开“防控登记管理”页面,完成附件一的注册登录后,点击进入“辅助登记”,填写姓名等即可完成登记。

来源: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

防控工作指挥部

编辑:刘晓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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